買了個塑膠箱,把還沒讀過的雜誌放在一起,才發覺原來買來的雜誌都沒甚麼仔細閱讀過。翻的時候覺得好像看過了,但又想不起內容到底是甚麼,等堆起來後才知道,其實沒有認真翻閱過。一直都是看網絡資訊和部落格的,只是近來不曉得發甚麼神經,連續好幾個月都買了好幾本雜誌;敢情我對雜誌閱讀依然戀戀不忘。
臺灣意識形態廣告公司創辦人許舜英曾說過,她想開一門「雜誌學」的課,教人「如何」看雜誌。因為如果真正會看雜誌,就會成為一個有很多ideas的人。她說:「如果你是一個有sense的人,努力會讓你的sense更好,可是如果你沒有,那你似乎注定和品味絕緣,即使看雜誌也看不出個所以然來」。聽了讓我想立刻報名上課。
不想長篇大論,只覺得,能靜下心來翻閱雜誌是一種美麗的享受。
1 comment:
i like it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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